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奉献精神,身体健康,愿意在我校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2、高中教师,应具备二本科以上学历,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年龄在40岁以下。获得省、市级以上 教学能手 、 学科带头人 、 骨干教师 、 优秀教师 、 模范班主任 等称号者,具有大型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爱民办教育事业、认同学校文化、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善于学习、挑战自我、爱心施教。 4、健康、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端庄、得体、高雅、文明。 5、办公室文员,党员优先,能处理日常办公文件。 6、教务干事需熟练操作办公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