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1.教师资格:具备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生可延缓一年),普通话二级甲等(非语言类二级乙等)及以上。 2.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或综合类大学毕业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 3.其他在校期间获得过院系二等奖学金以上(含二等奖学金)或荣获优秀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专业成绩排名在院系前30%。 有学生会、团委、学生社团等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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