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②熟悉学校作风建设和德育工作,落实各级主管部门有关作风、德育、思政方面的工作要求;工作或学习期间,具有学校作风建设或德育工作经验者优先。③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能够独立起草制度、文件材料,撰写相关工作报告、调查研究报告等;精通办公应用软件。④具有较强的个人学习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能统筹做好学校的作风建设、德育、思政等工作,协调各部办完成学校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学校作风、德育、思政相关的会议组织与筹备工作,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