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3.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能熟练运用office及多媒体设备进行教学;4.从事一线教学的在职教师,具有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优先录用。
点击海报查看大图,长按保存后进行分享
为保护用户隐私,本号码为虚拟号码
请使用手机号 {{prvusertel}}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