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人事代理)教师所需条件1、在岗在编公办教师,具有特级教师、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市级名师、市级骨干教师等资质。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胜任班主任工作。民办教师所需条件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胜任班主任工作。有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工作经验者优先。2、985、211高校毕业生,非师范类也可择优录用。3、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点击海报查看大图,长按保存后进行分享
为保护用户隐私,本号码为虚拟号码
请使用手机号 {{prvusertel}}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