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且专业对口。2、语文、英语教师普通话达二甲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教师达二乙及以上水平。语言表达清晰、流畅、语感好。3、会运用电脑制作课件,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教学。4、年龄不超过35岁,身体健康,乐于奉献,具有教育情怀。5、学科骨干教师在相应学段任教6年以上,至少任教过2届以上毕业年级,教学质量居所在市县前列。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聘用,其他条件可适当放宽:①在省级示范性学校或知名民办学校担任实验班班主任(或任教)3年及以上,业绩突出。②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或市级工作室核心成员、市级以上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等。③教育部属师范类院校或湖南师范大学应届本科、研究生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