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待遇:
1、综合总年薪不低于34万,其中包含:广东省每年15万的生活补贴;开题和中期考核合格者,享受深圳市政府每年6万元博士后生活补贴(两年合计12万);
2、在站工作期间计入我院工龄,在站期间表现优异者,出站优先留院工作;
3、可选择落户深圳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
4、缴纳五险一金,与正式员工同等享有年度考核奖金、年终奖金、横向课题奖励、专利申请奖励及伙食补贴等福利待遇;
5、在站期间,可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二等8万元);
6、符合条件者,可竞争性申报全国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国家给予每人两年共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补贴,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此项目不予广东省日常经费及深圳市生活补贴兼得;
7、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在站60万/2年,出站留粤住房补贴40万/3年,总额100万),此项目不予广东省日常经费及深圳市生活补贴兼得;
8、出站后留深工作者,可申请深圳市博士后出站留(来)深科研资助30万元,每年10万共计3年;
9、鼓励符合要求的博士后申报各类项目。
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
2、申请意向书
3、研究成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