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待遇:
1.聘期两年,综合年薪30-45万(含单位五险一金);其中,开题和中期考核合格者,享受深圳市政府每年6万元博士后生活补贴(两年合计12万);
2.五险一金:享受全职员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奖励:与正式员工同等享有年度考核奖金、年终奖金等。
个人发展:
1.晋升和留院机会:在站工作期间计入我院工龄,出站后优先推荐留院工作,符合院人事部门政策要求的优秀博士后可申请研究员岗位;提供参与国际合作交流与课题合作的机会,鼓励符合要求的博士后申报各类项目;
2.科研和人才项目申报:
(1)提供院内横向课题奖励、专利申请奖励:
(2)在站期间,可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二等8万元);
(3)符合条件者,可竞争性申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给予每人两年共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补贴,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以上项目不与广东省日常经费及深圳市生活补贴兼得;
(4)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在站60万/2年,出站留粤住房补贴40万/3年,总额100万)此项目不予广东省日常经费及深圳市生活补贴兼得;
(5)出站后留深圳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可以申请深圳市博士后留深来深科研资助。深圳市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科研资助,共资助3年(以深圳市最新申报要求为准);依据自身符合的条件情况,在站或出站留深后可申请深圳市相关人才奖励津贴;
(6)相关政策变动均以广东省省、深圳市文件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