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
1)博士后薪酬待遇综合总年薪约30-46万,其中包含:
a)广东省15万日常经费;
b)开题和中期考核合格者,享受深圳市政府每年6万元博士后生活补贴(两年合计12万);
2)在站期间,符合条件的可竞争性申报国家 博新计划 (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40万/2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40万/2年)以上项目不予广东省日常经费及深圳市生活补贴兼得;
3)在站期间,符合T200高校排名的海外博士后可竞争性申报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在站60万/2年,出站留粤住房补贴40万,总额100万)以上项目不与广东省日常经费及深圳市生活补贴兼得;
4)鼓励申报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二等5万);
5)出站后留深签约3年工作劳动合同,可申请深圳市博士后出站留(来)深科研资助30万(每年10万共计3年);
6)在站工作期间计入我院工龄,并可参加先进院职称评定,出站优先留院工作;
7)博士后人员与正式员工同等享有年度考核奖金、年终奖金、横向课题奖励、专利申请奖励及伙食补贴等福利待遇;
8)入站后协助申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待遇3万元/人;
9)项目奖金,发表优秀论文奖励,年终奖,对中心产业化、中心宣传有突出贡献等均有额外奖励;
10)以上政策均以广东省及深圳市文件为主,如政策变化相关资助随之变化。
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电子文档。